7.16.2008

期中考

課程開始兩個禮拜,今天是期中考。我真的太久沒有參加考試了,這一次的經驗非常可怕;簡直就像大一新生參加考試一樣,緊張、壓力很大,並且不顧一切地熬夜。

好久沒有過這麼有壓迫感的感覺了--一直到現在我才深切地體會到,過去沒有好好認真努力的代價。其實,台灣的法學在亞洲國家中已經算是非常高度發展了(當然,絕大部分受益於繼受德國法之影響),但是在上契約法課程時,仍然有許多部分聽不懂、或是搞不清楚體系架構的部分--可惜我的能力不足、沒有辦法像其他同學、清晰地描繪出自己母國法體系的運作。令人印象深刻的是,在契約法老師上課簡短地介紹德國法後,便會直接問:"那麼,這個制度在你們的國家又如何?"於是,波蘭的、義大利的、巴西的、中國的,每個國家的處理方式不盡相同。我才發現,原來有些地方是用完全不一樣的方式在看待同一個問題--為什麼我們要從不同的角度討論?為什麼歐洲需要統一的觀點?這麼多不同的聲音,或許就是,歐洲走向統一趨勢的原因。而我才開始去想,臺灣怎麼運作?以前從來沒想過這些問題。我想我們開始練習,從整體面看事情。

不過以前大一在上這些基礎課程時常打混摸魚、只是聽老師講講就過去了,這回幾堂密集的課、雖然似懂非懂,但是這些死板的書上的名詞,似乎令人能漸漸感受到、某些制度設計的偉大。儘管每門課程都只有非常精簡的幾堂課,但由於老師們都具有相當程度的熱情、加上課程除了進行基本概略的介紹外(還好台灣繼受德國法、在某些部分稍有基礎),往往碰觸到那個領域的核心部分,例如憲法便集中於"人性尊嚴"的發展和價值。

而後半段的課程,將進入我全然陌生的領域--例如,反托拉斯法、歐盟法、稅法。儘管期待,卻非常緊張。今天的考試之後,一度非常非常沮喪,我欠缺處理實例題的能力,研究、一直只在理論的象牙塔裡鑽,是否是某種能力的殘缺?也無法寫完考卷、欠缺分配時間的能力,老實說,挫敗感很大。下一次考試(期末考)將在兩個禮拜後,我已確確實實感受到,這次課程所帶來的可怕的壓迫感,這就是德國作法嗎?想起第一堂反托拉斯法幾乎從頭到尾完全聽不懂的窘境--語言能力和基本認識的雙重欠缺--非常痛苦。

不過,好的方面想,至少我有機會上到某些台灣根本沒有的課--例如歐盟法--或許這就是這趟學習最大的價值吧!慕尼黑,真是個扎實而嚴酷的城市...我要加油...我要加油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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