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02.2010

回顧

好幾年前,我還是個惶惶不知終日的大學生,進入法律系後,上課是千篇一律翻開法條開始逐條釋義,這些文字是怎麼累積來的?目的是要追求什麼?法條背後的意志究竟是什麼模樣,是出於政治考量、出於立法當時社會背景、或是單由他國法制移植而來?這些疑問全未被提及,在欠缺問題意識和足夠思考的情況下,我們被直接丟進民總、刑總、憲法艱深抽象的文字遊戲中。我不能理解,記誦甲說、乙說對兩個字的不同解釋,究竟有何意義;上課的時候,常常因為過於困惑而睡著,關於我為什麼會在這個系、還有這個系究竟通往什麼樣的道路,全無所知。大三時出現了一位奇怪的教授,上課絕口不提法條釋義,而是滔滔不絕的開講,從槍斃陳水扁到追殺經濟學者無所不聊,天馬行空的上課內容裡,這個世界無所不在的貧窮和苦難何時才會終止,一幅圖像漸漸出現在眼前,那天上完課,莫名的覺得很感動。

同一年在一門只有5,6個人的課堂上,一個抹著油頭的老教授優雅地和我們分享,奧地利求學時,一邊暢談哲學一邊啜飲葡萄酒的美好,鼓勵台下一群年輕困惑的學生,以後一定要出國去晃晃。某次我跟老師提到,大二修完系上基礎德文課程後就中斷了,沒想到隔年,已經停開的法律德文就重開了,基礎德文都在睡覺的我便硬著頭皮去上課。那年,課堂上只有2個學生,但不管有幾個學生,來上課的老師從學期初到學期末都非常認真的授課,學生反而完全不用準備,上到後來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,開始覺得該認真念德文。就這樣斷斷續續學德文一路摸索,也因著三位令人感念的老師,我鼓起勇氣,試著繼續念法律。

如今來到瑞士,未來究竟通向何方的不安仍在,然而深信法律的核心價值不在解釋文義而在尋求理想,如果這門學科是工具,那麼未來便有實踐的可能。在第一學期的我,剛"試聽"完兩個禮拜的課程,仍很困惑,然而就像迷途旅人的命運,且鼓起勇氣,放開心胸的包容,繼續往前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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